
市民黃先生:主借款人辦理了月對沖后,配偶在上饒也有公積金,是否也需要辦理月對沖才會扣取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?
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:如需使用配偶公積金余額還款,配偶則需要在“手機(jī)公積金”APP或“上饒市公積金”微信公眾號上辦理月對沖簽約業(yè)務(wù)或由配偶本人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、結(jié)婚證前往各分中心前臺辦理。如夫妻雙方均已成功辦理了月對沖簽約業(yè)務(wù),每月還款日會先扣劃主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,再扣劃共同借款人(配偶)的公積金賬戶余額,最后扣劃貸款簽約的還款賬戶。
(記者 徐騫 整理)